合肥
[切换]近年来,扬中市司法局通过深化“三治融合”,扎实推进乡村依法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一是立足自治,凝聚民主治理合力。完善镇(街道)为主导、村(社区)为主责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机制,通过协调组织开展村干部轮训及法治讲座等,提升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意识和集体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法律顾问全覆盖,为乡村治理提供“法律体检”“法律咨询”“合法性审查”等法律服务,使村级治理法治化水平大幅度提高。选举村民代表、贤达人士成立“村居评议会”、“乡贤议事会”,积极推进基层协商民主,提高群众在村级事务中的参与度。组织开展换届选举法治宣传活动,促进民主选举规范化、公开化、严格化、法治化。推动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监督责任清单”,将党务、村务、财务分项别类列入监督内容,并及时公开。
二是强化法治,提升群众法治素养。以“民主法治示范村”、“无讼无访无刑事村”等创建为抓手,提高村(社区)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内生原动力,帮助提升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目前,我市镇江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成率为100%
,其中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3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1个。以“一镇一品、一村一韵”为准则,建成新坝“八个一”法治文化阵地等45个特色各异的法治文化阵地,创成8家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持续推进法治书籍进家庭,让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以各类法治活动为载体,通过“法律下乡”、“法治太平洲”主题活动、法治文艺演出等,引导群众自觉引导群众自觉树立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意识。
三是倡导德治,营造乡村文明风尚。持续开展“道德模范”、“文明家庭标兵户”、“最具活力的基层治理”、“传家训 立家规 扬家风”等评选活动,全面培树“崇德尚法”新型村(居),引导人们崇德向善、见贤思齐,树立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礼让的道德观念。全面开展新乡贤文化建设,各村(居)推荐选举新乡贤,通过乡贤馆、乡贤长廊、乡贤榜展示乡贤事迹,同时发挥乡贤特长组建智囊团、宣讲团、说和团等组织,开展乡贤文化“进家庭、进讲堂、进学校、进舞台”活动,引领乡风文明。依托村(社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设立“善行义举”榜,使“为善行德”渐成风尚,开设道德讲堂,弘扬“善文化”“和文化”,让公序良俗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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