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
[切换]松山区太平地镇司法所结合辖区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枫桥经验”新思路,运用人民调解“四个结合”,妥善处理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将问题解决在基层,实现矛盾不上交,力争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
一是预防调解结合。农村矛盾纠纷一旦激化,容易引发争斗,严重者可能会转为刑事案件。太平地镇司法所以预防为先,及时调解为主,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组织各村采取普遍排查、重点排查、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积极发挥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调解作用,在及时处理矛盾纠纷的同时,对已调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协议履行进度,从而避免因积怨结仇而拒不履行调解协议的情况。
二是法律道德结合。农村矛盾纠纷单靠法律虽能判定一时是非,但并不能化解矛盾双方积攒的“怨气”。太平地镇司法所一方面通过普法教育使广大村民增强法律意识,掌握依法维权的方式方法;另一方面在调解过程中,摆事实讲道理,积极弘扬正确的道德观念和价值取向,力求感染、打动当事人,使其愿意接受调解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三是线上线下结合。为更高效率地完成人民调解工作,太平地镇司法所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方式,线上通过微信、钉钉等应用与难以实现面对面调解的当事人实时沟通,及时掌握双方诉求,确保调解落实到位。针对网络调解难度较大的纠纷事件,采取线下实地走访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或向村委会了解情况,还原事件的来龙去脉,于细枝末节中定夺事件当事人孰是孰非。
四是调解宣传相结合。太平地镇司法所在矛盾纠纷调解实践中,积极探索新途径,将人民调解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要求调解员在基层矛盾调解过程中能够准确适用法律,不仅就事论事解决问题,还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对村民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降低矛盾纠纷发生的可能性。既着力抓实人民调解工作,又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和谐的社会法治环境。
2021年,太平地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6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1件,协助镇信访办化解信访纠纷3件,让我镇群众更加了解信任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了村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村民更加理性地对待矛盾纠纷,充分利用人民调解的方式解决问题。
下一步太平地镇司法所将联合镇宣传办、综治办、派出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宪法宣传周”积极开展“宪法进农村”、“宪法进网络”等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把宪法精神融入人民调解工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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