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法律知识 > 知产综合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常识法律知识 > 商标的取得条件是什么

商标的取得条件是什么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3-05 | 1317人看过

商标注册应当具备合法性、显著性、非功能性及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和权益相冲突四个要件。

  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一种无形资产,具有经济价值,可以转让,也可以被继承。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那么商标的取得条件是什么呢?跟随平夳好律师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商标要获得注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我国商标法不仅从正面对商标构成要素和注册条件做了规定,而且从反面对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做了具体的列举规定。商标注册应当具备合法性、显著性、非功能性及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和权益相冲突四个要件。

  1、合法性

  合法性包括两方面的要求,一方面是指商标标识的构成要素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另一方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不得是法律规定不得作为商标的标志。

  《商标法》第十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商标的取得条件是什么

  2、显著性

  商标的显著性是指商标标识具有显著特征,能够将使用人的商品或服务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相区别开来。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三维标志不得具有功能性

  商标的非功能性是指具有功能性的商标不得注册为商标,商标的功能应当申请专利保护,我国商标法禁止具有实用功能性和美学功能性的三维标志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十二条规定: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4、不与他人在先权利和权益冲突

  商标法所保护的在先权利是指在商标申请注册之前即已存在并合法有效的权利。同时,当出现不同主体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同日申请相同近似商标,以及以不正当手段抢先申请注册他人使用在先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等情形时,商标法亦对在先使用商标提供保护。

  以上是平夳好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标的取得条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网站说明】平夳好律师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法律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文章,包括但不限 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详细说明提交问题、链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及时给予处理。点击反馈

[关键词]

精选更多知识产权常识知识精选

  • 影响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因素有哪些

    阅读次数:969 2023-04-16

    影响知识产权质押风险的因素有:1、资源类的;2、经营类的;3、利益类的;4、市场类的。

  • 如何理解知识产权

    阅读次数:578 2023-01-21

    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的总称。其特征包括:地域性、时间性、专有性、客体的无形性。

  • 如何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监督

    阅读次数:642 2022-07-10

    根据《著作权管理条例》规定,1、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2、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应当对作品许可情况等事项进行记录,···

  • 什么是著作权集体管理

    阅读次数:986 2022-06-22

    根据《著作权管理条例》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优秀推荐律师

热门文章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