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法律知识 > 行政事务法律知识 > 市场监管法律知识 > 反不当竞争法律知识 > 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0-07-20 | 767人看过

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经济赔偿金,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我国法律规定了任何公司或者是其他用人单位都不得实施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不当竞争。而在我国任何地区提倡的都是反不当竞争,故此在发现不当竞争行为存在时,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经济赔偿金,为了维护市场秩序,我国法律规定了任何公司或者是其他用人单位都不得实施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否则可能会被认定为是不当竞争。而在我国任何地区提倡的都是反不当竞争,故此在发现不当竞争行为存在时,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搜集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什么?

  反不当竞争的诉讼标的是经济赔偿金,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民事责任,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突出强调了损害赔偿。该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从中可以看出,不正当竞争行为者应承担的是损害赔偿责任。赔偿责任是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经营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中的一种,是指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负责赔偿受害人(包括经营者和消费者)因其不正当竞争行为造成的损失。但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则不应仅限于损害赔偿,仍应依照民法通则关于民事责任的方式的规定加以确定。

  二、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的问题

  (一)归责原则

  在确定不正当竞争行为人的民事责任时,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以行为人是否有过错作为其是否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赔偿责任构成的基本要件之一,缺少这一要件,即便行为人造成了损害事实,并且其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也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二)赔偿原则

  对于因不正当竞争行为给经营者造成的损失,应以行为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失大小作为赔偿的依据。这就是说,受害人不能通过赔偿获取大于侵权损害的利益。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原则为全部赔偿原则,并不要求对行为人实行惩罚性赔偿。

  在某些情况下,可根据侵权人的主观恶性大小来确定侵害人的赔偿责任。如给他人造成的名誉、声誉上的损失,就可依过错责任原则,视侵权人过错的轻重,决定适当加重或减轻其赔偿责任。

  (三)赔偿范围

  基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赔偿原则为全部赔偿原则,故不正当竞争行为人应对受害人的损失全部进行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于直接损失,主要表现为因侵权行为使受害人多支出的费用。比如,受害人因制止侵权行为,为诉讼而调查取证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而支出的律师费等。这部分费用是因侵权行为而增加的,是被侵权人被迫扩大的支出,应列入直接损失范围。间接损失是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另一部分内容。它是指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失去的利益,这部分利益是权利人正常行使权利时能够得到的合理的预期收入。应由侵权人予以赔偿。不正当竞争的行为人不仅要对受害者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还应对受害者正常情况下可以得到的利益即间接损失进行赔偿。

  在确定赔偿范围时,还应考虑受害人与侵权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损害才能列入赔偿范围。

  (四)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

  赔偿数额的确定,一直是人民法院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难点。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侵权人应对被侵害的经营者因其不正当竞争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该法还特别规定,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亦作为被侵害者的损失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虽然,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赔偿额的确定已作出了明确规定,但审判人员在实践中仍会遇到诸多棘手的问题。赔偿损失是以受害者有损失为前提。赔偿额的确定应以补偿受害者的损失为标准。故理想情况下,人民法院判决的赔偿额应恰好可以使受害者恢复到受侵害以前的状态。若赔偿额高于受害者的损失,有悖于法律救济的基本原则;若赔偿额低于受害者的损失,又对权利人的保护不利,侵权行为的发生率将会增加。实践中,较难把握的几个问题是:

  1、赔偿数额的确定

  原告损失主要的部分是利润损失。原告的利润损失是侵权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财产损失的一部分内容,是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失去的利益。其确定应区别不同情况来对待:

  2、原告损失大于被告获利

  任何公司在发现存在不当竞争的行为时,都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此时不当竞争案件的原告,必须要能够举证对方确实是有不当竞争的行为,一旦确定此证不利于公平竞争行为的存在时,实施了不当竞争行为的企业单位,一定会被判处支付行政罚金。

  以上便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搜集整理的“审理反不当竞争案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关的知识,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亦或是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平夳好律师网站也提供免费在线留言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网站说明】平夳好律师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法律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文章,包括但不限 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详细说明提交问题、链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及时给予处理。点击反馈

精选更多反不当竞争知识精选

  • 市场上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哪些

    阅读次数:163 2023-03-26

    市场上常见的不规范促销行为有:1、虚构原价;2、语义模糊;3、宣传不实;4、返券限购;5、免费圈套。

  • 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有哪几种

    阅读次数:941 2022-09-18

    不正当竞争行为主要包括:1、商业混淆行为;2、商业贿赂行为;3、虚假宣传行为;4、侵犯商业秘密行为;5、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6、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7、诋毁商誉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包括哪些基本原则

    阅读次数:1168 2022-09-12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1、自愿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原则;4、诚信原则;5、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

  •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是什么

    阅读次数:1058 2022-09-12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1、破坏市场竞争秩序;2、损害了其他经营者或竞争对手的合法权益;3、侵犯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4、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优秀推荐律师

热门文章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