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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3-12 | 394人看过

挪用资金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我国严禁挪用单位资金,未经批准挪用单位资金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受到法律追究。那么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跟随平夳好律师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只能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以上是平夳好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的相关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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