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1-03-09 | 1120人看过
在古代封建社会,妇女处于被压迫的地位。近些年来,随着国家的一系列有效措施的落地,妇女的地位不断提高,对妇女权益的保障越来越受到重视。那么,妇女在哪些领域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妇女在享有劳动权利和防止家庭暴力方面有哪些法律保障呢?平夳好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妇女享有哪些平等权利和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妇女享有如下的劳动权利:
(1)平等就业权利。除不合适妇女的工种和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和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选择职业的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妇女有权依照自己的意愿选择自己从事的职业。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妇女在付出劳动的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
(4)休息休假的权利。妇女有权在法定工作时间之外享受法定的休息时间和法定节假日。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妇女有权享有特殊的劳动安全保护。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妇女有权获得必要的职业培训。
(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妇女在退休、患病、负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有权获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享受国家和用人单位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妇女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有权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
(9)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二、用人单位在哪些情况下,不得解除与女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要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女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七条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对妇女的劳动保障作了更为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三、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可以向什么机构或者组织寻求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六条第二、三款规定,国家采取措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上述的机构或者组织不但在受害妇女寻求救助的时候有提供救助的义务,而且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积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也就是有主动介入的义务。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所带来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您了解“妇女权益保护有哪些常见问题”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亦或是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访问平夳好律师网站,我们的专业律师会为您提供法律帮助。
热门文章
保护妇女权益的目的是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切实消灭阶级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男···
相关法律咨询
2024-01-25 | 2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2023-01-16 | 4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2023-01-16 | 2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2023-01-16 | 2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
2023-01-16 | 2位律师解答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