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法律知识 > 经济金融法律知识 > 银行信托法律知识 > 信托当事人法律知识 >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8-07 | 597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规定,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五)辞任或者被解任;(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们都知道受托人承担着管理、处分信托财产的责任,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那么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请您阅读!

  一、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

  1、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责终止:

  (一)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被依法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四)依法解散或者法定资格丧失;

  (五)辞任或者被解任;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受托人职责终止时,其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监护人、清算人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协助新受托人接管信托事务。

  3、受托人职责终止的,依照信托文件规定选任新受托人;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指定或者无能力指定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原受托人处理信托事务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托人承继。

  4、受托人有第(三)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之一,职责终止的,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和信托事务的移交手续。

  前款报告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认可,原受托人就报告中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原受托人有不正当行为的除外。

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二、受托人辞职

  1、设立信托后,经委托人和受益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辞任。本法对公益信托的受托人辞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受托人辞任的,在新受托人选出前仍应履行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

  三、受托人的禁止性行为

  1、受托人除依法取得报酬外,不得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

  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利用信托财产为自己谋取利益的,所得利益归入信托财产。

  2、受托人不得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受托人将信托财产转为其固有财产的,必须恢复该信托财产的原状;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受托人不得将其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交易或者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经委托人或者受益人同意,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除外。受托人违反前款规定,造成信托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受托人职责终止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网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网站说明】平夳好律师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法律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文章,包括但不限 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详细说明提交问题、链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及时给予处理。点击反馈

[关键词]

精选更多信托当事人知识精选

  • 信托的受托人应遵守什么规定

    阅读次数:525 2022-08-07

    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法律、行政法规对受托人的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受托人···

优秀推荐律师

热门文章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