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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换]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1-29 | 1082人看过
一审判决后,有些被告人对结果不满意,想要上诉提起二审程序。对于一审没有认罪认罚的被告人来说,往往会考虑是否要在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以求二审法院对其从宽,改判为更轻的刑罚。但司法实践中,认罪认罚一般都是在一审阶段做的,在二审程序中到底还能不能认罪认罚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以下相关知识点对此进行详细介绍。
一、二审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
二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但结果能否真的从宽不一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二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
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50条对在第二审程序中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的处理进行了规定:“被告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认罪认罚,在第二审程序中认罪认罚的,审理程序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其认罪认罚的价值、作用决定是否从宽,并依法作出裁判。确定从宽幅度时应当与第一审程序认罪认罚有所区别。”
上述规定中《刑法》规定二审可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但《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则有两个意思:一是二审程序虽然可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但是否适用由法院结合认罪认罚的价值、作用而定,也就是说,二审可以从宽,也可以不从宽;二是二审程序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确定从宽幅度上应当与一审程序认罪认罚有所区别。也就是说,即使从宽,也要有限度,不会过于从宽。

二、认罪认罚减刑多少
对于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应当减轻处罚;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的,不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以内从轻处罚。
例如:济南市院会签的量刑指导意见细化分级从宽制度,在侦查阶段认罪认罚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5%-30%以下,在批捕、起诉、审判阶段可以分别减少20%、15%、5%以下,认罪认罚时间越早、态度越好、作用越大,从宽处理幅度越大,敦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早认罪认罚。济南市院对除济南地区以外地方并不适用,具体规定从其法院所在地规定。
综上,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二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但结果能否真的从宽不一定。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二审是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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