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法律知识 > 争议解决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法律知识 > 民事诉讼审理程序法律知识 > 民事上诉有哪些规定

民事上诉有哪些规定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8-03 | 669人看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上诉的主体是本案当事人;上诉的对象是一审判决和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上诉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15日内提起上诉;对上述三类裁定不服,应在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期自送达之日计算。

  上诉,是指当事人对第一审未生效的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声明不服,要求上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撤销原判决、裁定的诉讼行为。那么民事上诉有哪些规定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请您阅读!

  一、上诉的提起

  1、主体:本案当事人,即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判决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2、上诉的对象:一审判决和不予受理裁定、驳回起诉裁定、管辖权异议裁定。

  3、上诉期: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在15日内提起上诉;对上述三类裁定不服,应在10日内提起上诉;上诉期自送达之日计算。

  4、上诉的形式:上诉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5、二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原则上谁提起上诉谁就是上诉人;对谁提,谁是被上诉人;都上诉,都是上诉人,没有被上诉人。

  二、二审程序

  1、审判组织: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

民事上诉有哪些规定

  2、二审审理范围:

  (一)限制一: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的上诉请求进行审理。当事人没有提起请求的,不予审理,但一审判决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除外。

  (二)限制二:二审的审理范围限于一审诉讼请求的审理范围之内,在一审中没有提出的诉讼请求或者虽然提出但一审法院未予审理的诉讼请求,不属于二审范围,有下列情形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①对当事人在第一审程序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第一审程序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③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④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双方当事人同意由第二审人民法院一并审理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一并裁判。

  3、审理形式:二审以开庭审理为原则;但是合议庭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可以不开庭审理的情形包括:

  (一)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

  (二)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民事上诉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网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网站说明】平夳好律师以学习交流为目的,整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法律知识,遵守本网站规章制度刊载发布各类法律性文章,包括但不限 于知识、案例、范本和法规等。如果涉及版权、商誉等问题,请联系我们,并详细说明提交问题、链及权属信息,我们将第一时间核实后根据相关法律规 定及时给予处理。点击反馈

[关键词]

精选更多民事诉讼审理程序知识精选

  • 民事诉讼的不足有哪些

    阅读次数:253 2022-12-07

    民事诉讼的不足有:1、高成本;2、费时间;3、结果合法但不一定合理;4、地方保护主义明显。

  • 民事诉讼的优势有哪些

    阅读次数:251 2022-12-07

    民事诉讼的优势有:1、客观性;2、公平性;3、强制性。

  • 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应提交什么材料

    阅读次数:635 2022-08-21

    根据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二)被告的行为已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初步证明材料;(三)···

  • 提起公益诉讼应遵守什么条件

    阅读次数:1506 2022-08-21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环保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有依法在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且专门从事环境保护公益活动连续五年以上且无违反记录的社会组织。具有消费公益诉讼原告资格的有省级以···

优秀推荐律师

热门文章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