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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8-19 | 397人看过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1、有加害行为;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3、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侵权是一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侵权行为可以分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行为。那么,一般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列内容,请您阅读!

  一、加害行为

  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任何一个民事损害事实都与特定的加害行为相联系,即民事损害事实都由特定的加害行为所造成。没有加害行为,损害就无从发生。

  二、损害事实

  损害事实,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损害事实依其性质和内容,可分为财产损害、人身伤害和精神损害三种。

  1、财产损害,主要是指由于行为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权利施加侵害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2、人身伤害,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的人身施加侵害所造成的人身上的损害。同时,对自然人人身的损害往往也会导致其财产的损失,如伤害他人身体致其支付医疗费和收入的减少等。

  3、精神损害,主要是指自然人因人格受损或人身伤害而导致的精神痛苦。与其他损害不同的是,精神损害具有无形性,难以用金钱来衡量。

一般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

  三、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即一种现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引起另一种现象的发生。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如果加害人有加害行为,他人也有民事权益受损害的事实,但二者毫不相干,则侵权行为就不能构成。

  四、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为故意。

  2、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为过失。

  衡量行为人是否有过失,应根据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条件等多种因素综合进行确定。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一般侵权行为有哪些构成要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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