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对方以入股开店为由诈骗
pt******cf
辽宁-沈阳
附带民事
2020-05-27 12:43:06
2018年五月,对方(王某)以入股开旅行社为由召集开股东投资会,会后投入股金两万元。约定2018年七月签订合同。但是,一直到2018年11月都未签订合同(期间以各种理由推脱)。2018年12月开始联系对方(王某)退还本金20000元,对方(王某)以各种理由不退还20000元,在2019年10月开始联系不上对方。于2020年5月10号,看到本地区公安局网上发出的对王某的刑事拘留信息,称王某涉嫌诈骗和非法集资700余万元(截至目前为止),在刑事调查。还有协查举证通报。随后我就去公安局进行了举证,提供了聊天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