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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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3-23 08:29:24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第二十五条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据此规定及公司法理论,公司法作为私法,充分体现了公司意思自治、股东意思自治的原则,只要该利润分配方式是全体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涉及商业贿赂等刑事犯罪,理论上是没有什么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