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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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1-10-19 17:06:56
你可以依据《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复审委员会递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由复审委员会进行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第四十六条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