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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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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 离职后公司让签订保密协议,能签吗

离职后公司让签订保密协议,能签吗

pt******d6 浙江-杭州 商业秘密 2022-02-16 16:06:08
我是一位平面设计师,离职后公司让签订保密协议,(保密协议里面期限是三年,如果违约需要支付公司基本工资三倍)是说不能侵犯客户机密,但其实就是些活动海报、画册什么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机密可言。找工作需要作品集,之前设计的作品归公司所有也不能用,还有一个月工资压在那里,离职证明也没有给我,这种要签订吗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2-02-21 17:22:51

1、劳动者在职期间设计的海报、画册等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所有。公司将其列入保密范围的,劳动者应承担保密义务,该义务及于离职之后。对于公司已经公开的作品,你可以在找工作时使用相关图样,但不得将原图交付给新公司。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应结清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原公司扣发一个月工资的行为损害了劳动者的利益;3、解除劳动关系办理交接后,用人单位应开具离职证明,拒不开具离职证明是违法行为。对于2和3,建议与原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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