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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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3-30 08:07:33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外汇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四十条规定:“有违反规定以外汇收付应当以人民币收付的款项,或者以虚假、无效的交易单证等向经营结汇、售汇业务的金融机构骗购外汇等非法套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对非法套汇资金予以回兑,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非法套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我国现行外汇管理方面是有严格要求的,不可以随便选择结算方式的,国内只允许人民币流通,不允许用美元等外直接交易,有外币的可以去银行兑换后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