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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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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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过户的房子能卖吗

pt******2e 河南-信阳 房产物业 2020-04-08 13:56:01
夫妻离婚,男女双方都同意将房子赠与独女,已满18岁,母亲判和女儿居住。经女儿同意可否将未过户的房子卖掉,重新买二手房,写母亲的名字为房主,母写遗嘱百年后房子归女一人。合法不?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08 14:18:10

本案的房子因未办理过户登记,在法律上仍应当认定为父母的财产,因此,女儿除非经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否则对该房子无权处分。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其次,如果经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女儿将房子卖掉后重新买的二手房登记在母亲名下的,母亲可以订立遗嘱指定在其去世后由女儿一人继承。《继承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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