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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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11 11:51:07
可以。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要满足通过竣工验收的要求。同时,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开发商必须通过综合验收,并且取得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后才能够交房。 根据相关规定,凡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产确权手续。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该小区业主要办理房产证,房屋通过综合验收是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