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16 08:24:3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虽然宅基地的地是结婚后购买的,但是因为当时登记的土地使用证是丈夫的姓名,故丈夫没有经过妻子同意签了拆迁补偿协议,也是有效的,妻子无权要求协议无效,但是因丈夫的行为给妻子带来损失的,妻子在离婚时可以要求丈夫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