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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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16 08:11:45
根据规定,单位应该给您相应的竟业补贴,这个补贴是有相关规定的,二不是社保费用标准,至于扣留集资款要看当初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有依据您可以拒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 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