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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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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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利息太高还用还吗

pt******95 山东-菏泽 债务纠纷 2020-04-20 10:23:01
我在阳光保险公司贷款98000元,每期还4720,要还36期,现已还24期共计将近十二万元,继续按期还完的话,还要还五万多,那么总共就相当于要还将近十八万了,我现在可以不还了吗?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20 10:30: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已经支付的24期超过24%的利息部分您无权要求返还,而对于后续12期未超过24%部分的利息您仍然需要按照双方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否则您将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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