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君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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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4-24 09:18:49
您只要在诉状上写清楚对方借您钱的事实,并主张对方归还借款即可。若在您起诉后,经法院合法传唤后,对方仍一直不出现的,法院也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