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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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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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卖房给儿子一直不给钱

pt******ab 安徽-淮南 房产物业 2020-05-02 16:15:01
母亲4年前把房产卖给儿子,但儿子至今未付购房款,现在能否起诉?是否过了上诉期限?四年中母亲一直催要,但未成功,如果能上诉,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5-05 08:25:13

诉讼时效制度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结合您提供的信息,本案母亲将房产卖给儿子,母亲已经履行完其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交付房屋并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但儿子并未完全履行其支付购房款的义务,从物权法的角度来分析,因购房款系获取房屋所有权的对价,购房款本金未付清,讨要行为属于行使物权的行为,不属于行使债权请求权,因此本案不适用诉讼时效,母亲仍然可以在收集好买卖合同以及向儿子催要购房款的微(短)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儿子支付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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