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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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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农民工工资欠薪被判决后,法院未执行怎么办?

pt******7c 重庆-重庆 强制执行 2020-05-07 19:14:14
2010年在贵州省翁安县做农网改造工程,老板欠薪本人工资8972.0元,2011年我问老板讨要工资时,老板不接电话了,之后我就起诉了,经过法院判决以后,他还是不支付我的工资,后来我申请到执行庭,要求强制执行,一直到如今未执行,多次找到法院执行庭无果。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5-08 08:34:23

你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 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如果是执行法官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你方可以向纪、监察委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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