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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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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咨询 > 规划图与小区现状严重不符怎么办?

规划图与小区现状严重不符怎么办?

pt******f7 辽宁-鞍山 房产物业 2020-05-08 17:52:04
小区于2016年1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31日完工开始交付房产,因小区居住配套设施落后,小区居民多次要求开发单位公示规划图,2020年4月公示了规划图,经大概了解规划图与现大门严重不符,规划里的绿地里有很多石道和圆形休闲场地,询问开发单位提供更详细的蓝图和施工图核对,开发单位以房屋已验收,材料都已上交为由拒绝出示,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私自、隐瞒性更改规划,却通过了住建、规划的验收,请问我能否将开发单位、住建及规划一同起诉要求还原小区规划。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5-08 17:58:16

1、如合同中涉及有房产规划布局与实际情况不符,这属于开发商的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具体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一般是违约金,如违约金约定过少,还有其他损失的,要赔偿其他损失。 3、此事,有两方面证据,一是开发商提供的合同中的规划图证明承诺的情况,二是实际的规划布局情况方面的证据如照片、录像、相关文件等,以此证明存在违约事实。 涉及相关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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