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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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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违约能否要回定金?

la**iu 江西-新余 房产物业 2020-05-14 19:26:51
律师,您好。我于4.19日认购房产一套,但因为一些问题,无法完成后续购房流程,因而想退房。当时签订了认购协议和认购须知,当场我们缴纳了2万元现金,后续也打入了5万元首付款。我们于28日电话沟通想终止购房(无证据,但30日有与销售员聊天证据),经确认目前开发商尚未在认购协议上签字盖章,我们是否可以召回合同,并认定合同无效,以此为由追回2万元定金(目前协商开发商拒绝退回定金),如果这样召回合同算不算单方面毁约(开发商未盖章的情况下 ),有什么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吗?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5-15 08:26:58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合同以签字盖章为生效条件,如果没有签字盖章的话无效。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如果买方无正当理由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对方没有签字盖章,那么合同还没有生效,你方可以主张退还所有费用。但是,一般情况下,对方不会退给你合同,在盖章确定后,你方想要违约,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开发商在你方违约的情况下不退你方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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