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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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律师 执业28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建设工程 专利保护 经济合同 物权保护 刑事辩护 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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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丢失,如何正当弥补损失?

pt******0d 河南-平顶山 物权保护 2020-05-15 00:19:37
疫情期间的快递,快递员打过电话,发过短信,快递由快递点的负责人签收,由于我没有及时取货导致快递丢失了。具快递点负责人称快递被偷了。联系过客服,客服说找物流公司。联系了物流公司后,他们表示责任不在他们,我被建议提交快递纠纷单(不明白是什么),我应该如何正当弥补快递丢失的损失。
律师回复

韩君杰律师 已帮助:293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5-15 08:19:45

你好,快递被别人拿走了可以要求快递公司进行赔偿,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冒领、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或者非法检查他人快件,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有前款规定行为,或者非法扣留快件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利用信件、包裹、印刷品以及其他寄递物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检查他人快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私自开拆、隐匿、毁弃、倒卖他人快件。 快递公司应该尽到妥善保管的义务,你方除了投诉快递外,可以报警处理。另外,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对方赔偿你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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