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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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1-08-20 11:17:30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以及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之规定, 因疫情属于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双方都有合同解除权。合同解除的,需要返还已经交付的费用。因此,婚庆公司要求赔偿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