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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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1-10-08 17:13:06
根据你的描述:关于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之规定,起诉的实质要件是: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明确的被告指的是原告起诉的相对方应该是明白、确切、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果没有被告或被告不明确,就不能起诉和送达。当然被告下落不明不属于没有明确的被告。因此,你知道被告姓名,建议电话的,法院应当立案。关于财产是否可以追回,你起诉主张的是电脑是借用给女方的,那红包你如果要求返还,只能是说女方向你借款,女方不能证明是赠与的,法院可以按照借用,借款判决,如果无法举证证明,基于你们是男女朋友关系,你给女朋友发的红包一般按照生活经验都是认为男朋友赠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