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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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1-11-25 13:45:03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孙女不是奶奶的法定继承人。只能通过遗嘱的方式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在父亲去世的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但是由于孙女是奶奶生前尽了赡养义务的人,孙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法院主张继承奶奶部分遗产。需要提供的证据证明奶奶的子女没有履行赡养义务,都是孙女在履行赡养义务。如村委、邻居或亲戚朋友的证明,老人看病的票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