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办案例
案件介绍:2012年9月祁某被就业服务局按照公益岗位安排到水利电力学院从事保洁工作。2015年9月18日原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2016年11月25日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冀伤险认决字(··· 查看详情>>
案情简介:献县某氧气站属于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为张某1、张某2,张某1为执行事务合伙人。2011年周某开始在献县东升氧气站从事送气工作,双方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2014年5月17日13时许,周某驾··· 查看详情>>
案情简介2015年4月21日22时许,邓某驾驶冀J168KN号小轿车,将骑电动车的李某撞伤,事故发生后邓某逃逸,造成李某受伤,所骑的电动车损坏。孟村县交通警察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邓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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