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赵XX早年离异。在当年离婚时,委托人与其前妻协议约定婚生子女归前妻抚养,婚内财产全部归前妻所有。离婚后,委托人对随前妻生活的子女二人照顾有加,并出资20万元给儿子开公司,给女儿30万元还欠款,尽到了父亲应尽的义务。委托人近几年考虑不能一直自己生活,想找个老伴再婚,子女二人对此强烈反对。委托人再婚后,子女二人便不再与其往来,不打电话,逢年过节也不到家看望。委托人十分伤心,很渴望子女的陪伴,但实在无法解决矛盾,不得以找到杨延华律师,含泪诉说养儿女的艰辛,要求起诉子女二人支付赡养费用,真实目的还是想与子女恢复关系,当他们能不定时的过来看望。
杨延华律师在与委托人的交谈中发现,双方矛盾并没有激化到不可收拾的程度,如果迎合委托人的想法一纸文书起诉到法院,有可能适得其反,再无挽回余地。考虑到诉讼未必是最佳处理方案,杨延华律师在争取委托人的同意后与其子女取得联系,经过几番电话沟通,子女二人答应到律师所同父亲见上一面。
杨延华律师根据委托人讲述的历史,与子女二人回忆了其父亲含辛茹苦抚养他们成长并帮助他们成家立业的艰辛,并未因父母离婚让他们缺失父爱,委托人尽到了父亲应尽的义务和责任;随后,杨延华律师向他们出示了准备好的起诉状,讲解了法律上如何惩戒不孝子女,此类案件中,做子女的注定要败诉,而且现在裁判文书都要上网公示,子女二人也可在官网查询相关案例;一旦提起诉讼且判决书上网,身边的亲朋好友对他们一定会有负面的评价,严重影响正常声誉和日常生活,等他们的子女成年后,如果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这种人,孩子们的身心也会受到影响。经过杨延华律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对双方苦口婆心的劝解,委托人考虑到判决书对子女的影响,当场表示不起诉;子女二人也体量了父亲的心情,认知到自己的所作所为的错误,在亲情面前,各方都放下的猜疑,握手言和。
案件虽未进入诉讼程序就终结,但实现了委托人的诉求,并且是比较圆满的结果。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法庭不是唯一的战场,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选择更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方式、灵活便利的解决矛盾,是必备的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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