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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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律师 执业10年 +关注
  • 执业律所 :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 所在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433号
  • 服务地区 :全国
  • 业务领域 : 经济合同 婚姻家庭 劳动人事 法律顾问 律师会见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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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花费女方用偿还吗

pt******f7 吉林-延边 婚姻家庭 2020-03-21 08:35:49
男女交往几年有余,男方为女方支出费用共计10来万,后双方由于各种问题闹到分手的地步,男方要求女方赔偿其5万元,女方不同意,男方则要求女方偿还为其购买的项链手链手表之类的物质以及现金9000元,女方可以不偿还吗?
律师回复

程国胜律师 已帮助:181 人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3-21 08:51:00

男女恋爱期间对生活费,要提供损失存在的相应证据,否则法院也只能要求双方调解,适当分担。恋爱期间购买的东西一般视为赠与,不需要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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