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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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3-23 08:54:14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称“乡产权房”,亦称“小产权房”。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产权证,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说到底,这类房子在修建时没有向政府“纳税”(主要是土地使用费),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也不能在国土房管局备案,那就无法取得合法房产证,也就意味着该房子产权不可能发生移转,而且发生争议时买卖合同也有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对于小产权房,建议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