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国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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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回复于: 2020-03-24 08:45:02
保险人员的行为涉嫌欺诈,若你有证据证明保险人员在和您签署保险合同时承诺随用随取,那么你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您可以和保险公司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保险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和退还已支付的保费,立案时您需要准备起诉状、双方身份信息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你也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你还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