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关
[切换]作者:周晖律师 建设工程 | 2020-04-02 | 2221人看过
由于大型、特大型、结构复杂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多;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新的融资方式、承发包模式、管理模式的不断出现,都使得工程项目的各系统界面处理难度越来越大。传统的律师参与项目管理的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工程的要求,律师事务所与工程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双方根据自身核心服务项目,根据项目的需要组成服务联合体,共同组建运营专业服务团队,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为项目提供全面高效专业服务,这也是项目管理发展趋势所在。以一种由律师与造价师、招标师和投资咨询师组成团队,共同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这种模式适用于为施工方、分包方、设计方等其他项目参与者的项目管理提供的咨询服务。
什么是工程项目管理?项目管理服务是指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在工程项目决策阶段,为业主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项目策划;在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为业主提供招标代理、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试运行(竣工验收)等服务,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般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协助业主从建设工程的前期工作到项目的报批、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审核、采购等。
为什么要稿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是建筑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为随着社会分工日益细化,专业化程度日益提高,建筑市场的规范也得到大大提升。对投资方的业主而言要配建从技术管理,经济管理、合同管理、组织协调等各专业齐全的基建班子,是人力、物力所不允许的,而且是十分困难的事情。正因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为投资方的业主提供了可以解决这些困难的途径。这也是工程项目管理得以发展的基础。建设项目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项目的目的、功能定位、项目报批、设计、施工、监理、造价控制等一系列内容,由于工程建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有其内在的规律,需要通过与这相适应的管理模式、管理程序、管理方法、管理技术去实现,也就是说,需要有专门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组织为之服务,才能提高管理水平、减少工程建设的损失和浪费。若能组建项目管理公司或在工程咨询公司中增加项目管理职能,通过建立专业化的项目管理队伍,以专业化的管理队伍管理项目,可以更好地按照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减少浪费和损失。项目管理公司的主要任务是自始至终对一个项目负责,这可能包括项目任务书的编制、预算控制、法律与行政障碍的排除、土地资金的筹集等,同时使设计者、工料测量师和承包商的工作正确地分阶段进行,工程项目管理涉及的面很广,内容很多,也很庞杂。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工程越来越复杂,牵涉的面也越来越广。就工程公司对一个具体项目的管理而言,包括组织、人员、资金、财务、计划、进度、设备、材料、质量、成本、安全、信息、环境、设计、采购、施工、开车和验收等内容。这些内容虽然错综复杂,但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并具有内在规律的,把这些内容的要素合理地进行组织和管理,就能有效地达到工程项目管理和控制的整体目的。
律师与加入联合体的优势。随着社会经济和技术的发展,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使得工程技术越来越复杂,参建的单位越来越多,合同关系错综复杂,客观要求项目管理必须采用系统的方法,工程技术、管理学、经济学和法律等多学科的交叉与结合的特征十分明显,成功的项目管理不仅需要技术、管理、经济方面的专业人员,同时也需要法律专业人士的参与,一个更为优选的方案当然是将技术、管理、经济和法律专家有机地结合起来。虽然大多数项目业主也越来越重视律师、造价师在项目管理中的重要作为,在组建了自己的项目管理团队时充实一定数量的建造师,同时还采取了聘请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委托造价咨询公司为其进行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等措施,但业主与造价师、律师三者之间的沟通性、协调性和互动性较差。项目管理的各子系统间又具有高度的关联性,显然成本(投资)控制是与经济学高度相关;进度管理不仅需要懂得工程施工技术,而且更需要管理学知识;质量、安全管理无疑更离不开工程技术,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期的全过程,但合同问题不仅仅是法律问题,更多的是基于技术、管理和经济角度的事实判断问题,而几个方面又是有机地统一的,良好的合同管理必然会使这几个方面都得到有效的控制,反之,合同管理的失误往往会在几个方面都同时出现严重问题,合同管理已成为现代项目管理的一种手段和措施,无论成本、进度、质量还是安全管理的目标,都是通过项目的合同策划、订立、履行及变更控制、索赔和争端解决及合同后评价等来实现的,可以说,项目管理的各项工作都与法律有关,都有律师发挥作用的空间,但又都是一个仅懂得法律知识的专家所无能为力的。如果律师事务所与中介机构形成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无形之中有了更多的参与项目管理的可能性。在这个过程中,项目业主和中介机构都可能成为律师的直接客户,而且这种模式同样可以用于律师为参与施工方、设计方、分包方及供应商等其他项目参与者的项目管理。
律师加入联合体的具体方案是,由律师事务所与造价咨询公司、招标代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组成联合体性质的团队,可以由律师牵头,也可由造价师牵头,律师事务所与咨询公司间以协议进行职责分工和利益分配,分别指派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律师与造价师、招标师、咨询工程师组成团队在项目前期、实施期为业主提供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业主与联合体签订合同。
律师在联合体中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职责和流程
一、 法律服宗旨
全力服务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强化建设工程项目的专业管理,防范建设工程项目的各类法律风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大的法律支持,成功实现建设工程项目的各项预定的目标。
二、 法律服务目标
1、统过对事务所优质资源的综合调配,向建设工程项目提供优质、高效、全程的专业化法律服务。
2、遵从“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服务原则,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避免或减少建设工程项目开发中可能出现的法律疏忽及偏差,对出现的法律疏忽及偏差所带来的法律纠纷采取法律救济措施,减少或甚或避免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
3、通过律师专业服务,提升建设工程项目的品牌效益,增加建设工程项目品牌附加值,降低建设工程项目法律风险及项目建设的机会成本,提高建设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
三、律师在项目管理中主要职责
律师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也日益增多。国家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为了规范市场,解决纠纷,制定了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法律实务内容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极为复杂,发生纠纷的情况较为普遍。基于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是通过合同、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生产要素、现场施工、组织协调管理等手段实现项目目标控制的,所以只要对其中施工及其相关合同、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验收、工程预结算等主要管理环节严格把关,就能将工程施工项目管理中的纠纠降到最低限度。这些环节都离不开法律支持,律师在下列管理中的作用。
(一)、项目法律文件、文书管理
从法律证据角度对项目实施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有关文件进行管理,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落实的各种具体资料中
(二)、施工项目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是工程建设的主要合同,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等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与其相关的其它辅助合同直接关系到施工总承包合同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对目标控制有利的合同结构,拟订合同条款、参加合同谈判、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各种问题以及进行索赔等是实现目标控制的重要手段。
(三)、审核、起草有关文函,参与分包/分工合同、采购合同、施工合同、材料采购合同、劳务合同、保险合同等合同签约及招投标文件的管理。合同是建设工程过程中的最高行为准则。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项目管理中要建立合同实施的保障体系,以保证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一切日常事务性工作有秩序地进行,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对合同实施情况进行跟踪,将实际情况和合同资料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其中的偏离,对工程实施进行诊断,向项目经理提出合同实施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合同变更进行事务性处理,如落实变更措施,修改变更相关的资料,检查变更措施落实情况。
(四)、对劳务分包商的合法管理
对劳务分包商的选择和使用,经公司评审后在公司内部注册,加强日常管理。
(五)、规范和监管项目印章和授权管理
印章管理主要内容:制定申请、审批、刻制与启用印章的具体程序,统一印章规格、样式和文字,确定印章使用范围和使用手续。
(六)、工程进度与验收管理
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在施工合同纠纷中地位同样不可低估。工程进度不仅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直接相关,而且多是纠纷的起因;工程验收特别是分部、分项验收,是衡量工程进度的尽度。工程进度与工程验收因是经过鉴理单位的派驻工程师现场签证实现的,在司法实践中发现,承包方对工程进度、工程验收资料收集不全的现象较为普遍,作为承包方,应在施工过程中,及时收集派驻工程师签证的工程进度周报、月报与季度报告和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单。此外,开工报告开与开工证以及停工通知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它是计算工期的基楚依据,无论是在今后的工程结算还是纠纷处理中,均是重要的证据。竣工验收后,为了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应主动将竣工资料按规定整理后交建设方验收签字,完成自已应尽的义务,避免让发包方借故拖延工程结算。
(七)、竣工决算与结算管理
工程结算的依据是工程决算书。有的发包人为达到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往往在工程竣工后以种种理由对承包人提交的决算书迟迟不予审核,致使工程造价长时间得不到确认的现象屡见不鲜。面对这种情况,承包人往往只是催促。遇有发包人恶意拖延的,则造价的确认便遥遥无期。对此种风险的防范和应对,一是应在签约阶段预防。在签约时,应同发包人协商明确约定工程造价和计价方式,同时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结算程序中出现争议的解决方式;二是当无约定时,根据通用条款及《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通过有效方式证明发包方已收到工程决算书,待其超过28天后,及时采取诉讼或仲裁的手段解决。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最为关健的是要有效佐证发包方已经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发包方只要收到承包方的工程决算书,并在28天未作答复则视为对工程决算书的默认,承包方就可凭此工程决算书要求发包方结算工程尾款
(八)、施工索赔管理
施工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承包方的过错,而是应由发包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时间补偿的要求。施工索赔是工程施工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施工索赔的承包方因未能获得合同约定的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的书面确认,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赔偿请求,是单方的权利主张。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必须以合同为依据。遇到索赔事件时,必须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等有详细的了解,以合同为依据来公平处理合同双方的利益纠纷。由于合同文件的内容相当广泛,包括合同协议、图纸、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以及许多来往函件和变更通知,必须注意资料的收集。对于一切可能涉及索贻论证的资料,同施工企业、建设单位研究的技术问题、进度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会议记录、工程日志,承包方对工程师指令的执行情况、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日进度记录以及每天发生的可能影响到合同协议的事件的具体记录等,都是处理索赔时的依据。索赔发生后,必须依据合同的准则及时地对索赔进行处理。任何在中期付款期间,将问题搁置下来,留待以后处理的想法将会带来意想不到的后果。如果承包方的合理索赔要求长时间得不到解决,单项工程的索赔积累下来,有时可能会影响承包方的资金周转,使期不得不放缓速度,从而影响整个工程的进度。
四、 服务范围
(一)、建设工程前期法律服务内容
参与建设工程项目的前期法律文件的起草和准备,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政策、法律可行性分析;审查建设工程可行性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详述之:
1、就土地使用权或在建工程或房地产实物抵押融资等的法律可行性出具法律意见书。
2、协助办理建设工程建设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及其他各种政府批准手续。
3、协助拟定建设工程项目开发方案;参与起草和完善联建、参建或合资合作合同文件,选择合适的投资形式和保险方式,进行建设项目转让和产权交易,起草、审核建设工程项目转让、收购合同。
4、协助当事人办理征地手续,起草、审核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代理或参与签订相关合同。
5、协助当事人制定拆迁方案;起草、审核委托拆迁协议、拆迁安置文告、拆迁安置协议等;处理拆迁纠纷。
(二)、建设工程中的法律服务范围
1、参与编制勘探、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文件,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查,提供招标文件的法律咨询。
2、对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及各种招投标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为评标、决标提供法律意见。
3、代为起草或审查建设工程勘探、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设备、材料采购、代建项目管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的合同等合同文本和相关补充文件,审查相关单位的专业资质,参与或代理合同谈判,协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合同及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4、协助工程施工中建立规范的操作程序和议事规程,协助保存好签证单、会议记录等原始材料档案;
5、为委托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进行法律实务培训,完善项目治理结构,帮助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和统计工程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6、严格控制工程造价,协助处理因工程造价引起的争议;协条工程建设各方因工程结算而产生的争议并提出处理意见;代理对争议价款的工程造价审核、鉴定以及诉讼、仲裁工作。
7、围绕工程项目,协助委托人建立和完善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协助办理工程签证。协调处理因工程质量问题而产生的争议,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分析,为事故处理提出法律意见。协助委托人与政府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立联系;代理开展工程质量的评定、鉴定及诉讼、仲裁工作。
8、参与文明与安全施工管理,协助建立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参与安全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9、参与委托人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对验收工作提出法律意见。
10、参与、协助工程结算工作,协助委托人协调工程结算纠纷,完成工程结算。
11、因项目缓建、停建,逾期交工,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程索赔等发生纠纷的协调处理。
12、协助委托人建立有效地工程保修体系,以保证工程在合理使用寿命内的正常使用。
13、加强工程索赔管理,代理委托人对工程款进行追偿。
14、协助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主体纠纷、招投标纠纷、工程款纠纷、工程质量纠纷、分包及转包纠纷、造价审计纠纷、相邻纠纷而引发的仲裁及各类诉讼法律服务。
15、参与建设工程中召开的各方的工作会议,及时了解工程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有效及时的提出解决方案。
(三)、建设工程专业资信调查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背景、立项规划等各项审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和调查;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质、资格及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调查。
(四)建设工程纠纷处理
代理建设工程项目的法律纠纷,包括协商、仲裁代理、法院诉讼和执行。
五、、 工作方式及时间
项目律师定期和不定期联系结合到现场或项目现场常住方式。
六、 工作方法
1、简单的法律事务,由承办律师口头解答。
2、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提供建设性法律意见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3、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提出改进性措施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4、对建设工程项目的重大合同进行审查、评判,并提出修改意见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合同审查法律意见书》。
5、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根据需要由承办律师出具《律师见证书》或由委托人委托,代理办理法律公证。
6、对建设工程项目法律事务,委托人需要律师起草法律文件的,由承办律师起草法律文件。
7、代理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诉讼、调解、仲裁、行政听证等法律事务。
8、代理或参与建设工程工程项目的商务谈判。
七、 工作流程
1、日常类法律事务的工作流程
(1) 接收委托人交办的法律事务
所有合同审查、出具法律文件等事务由项目律师团统一接收并建档编号,分配给承办律师办理。
(2) 审查、修改、起草出具法律文件
承办律师在接到待审法律文件或起草、出具法律文件的委托后,认真、细致的进行审查工作,避免文件涉及事项存在法律疏漏和偏差,抑或陷入法律误区或陷阱。简单文件在1个工作日内,重要文件在3个工作日内,特别复杂或重大文件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办任务,交项目律师团集体审议通过,完成定稿。
(3) 归档、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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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晖律师 专职律师
天津天循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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