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说法文集 > 刑事辩护说法文集 > 团伙作案是各判各的吗?

团伙作案是各判各的吗?

作者:李鑫律师 刑事辩护 | 2020-06-04 | 2042人看过

  团伙作案在我们国家发生的还是比较多的,有很多的诈骗盗窃犯罪都是团伙作案,那么在发生了团伙作案之后,我们是否需要对这些同案犯分别进行判刑?有关这类问题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一起来看看吧!

  一、团伙作案是个判个的吗?

  团伙作案构成犯罪的,属于共同犯罪,所有团伙人员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对团伙中个人的具体量刑,则要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考虑:

  1、对于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刑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六条 【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八条 【胁从犯】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就是对相关问题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如果我们发现他人团伙作案的话,是需要分别判刑的,因为犯罪嫌疑人在里面担当的角色是不一样的,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也会有一些不同。

李鑫律师其它文集

更多>>

文集作者

李鑫律师

李鑫律师 专职律师

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个人简介:李鑫律师,中共党员,赣州市人,籍贯江西省定南县,毕业于“985、211高校”陕西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现任江西公仁律师事务所···

帮助 82人

好评 0次

文集 41篇

立即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