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

[切换]
热门城市 ABCDE FGHJ KLMNP QRSTW XYZ
首页 > 留言法律咨询 > 六安刑事辩护法律咨询检索 > 家庭暴力的处理

家庭暴力的处理

pt******0d| 安徽-六安| 刑事辩护| 2020-09-17 20:54:34

0元

答赏金

问题描述

就是我的父亲一直以来都有家暴倾向,以前也有伤母亲到医院过,然后他现在越来越暴力,也开始对母亲拿刀挥霍。叫了很多次警察,警方过来只是调解了一下并未发觉事情的严重性,也没有对父亲行政法治,我想知道这样的话该怎么办。我跟母亲不想把事闹的太大,但要是有必要的话我觉得也没事。主要我就是想知道有没有其他更好的解决方案?

1条回复
请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我也要咨询

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293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 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受害人可直接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请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回复于:2020-09-17 21:14:27
0人赞同该回复
追问

如历史咨询不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那就赶紧点击这里发起留言咨询

立即咨询

相关问答

2022-09-01 06:00:44
2022-08-29 19:04:20
附条件不起诉

韩君杰 1位律师回复

2022-05-17 12:36:21
2022-04-06 12:53:46
2021-11-23 07:31:09

刑事辩护知识精选

辩护人不得进行的行为有哪些
辩护人不得进行的行为有哪些

2022-12-25 1001人已阅读

辩护人不得进行的行为包括:1、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2、不得威胁、引诱证人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3、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 查看详情>>

0 W

今日咨询

2.1万 W

律师解答

2019.10至今

494 位律师在平夳好律师网

解决了 1.9万 个问题

律师回复动态

地区推荐律师:

热搜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