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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对服务资金的公布

pt******fd| 河南-南阳| 房产物业| 2020-11-01 10:4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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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请问包干制物业合同,物业不给业主看收支明细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他违规违法哪一条法律法规?

1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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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杨延华律师

杨延华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78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或者业主大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回复于:2020-11-02 10: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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