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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pt******6a| 四川-成都| 民事诉讼| 2021-11-19 10:4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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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我在一幼儿园干装修,活干完几年了,去年老板才给我两千块钱,还欠我一万块钱至今为止不给我,我去当地法院起诉他,法院要我居住一年的证明,,农民工本来就是这里几个月,那里几个月的,哪有一年的居住证,我该怎么办?还可以向哪个法院提起诉讼?

2条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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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条回复)
孙璐律师

孙璐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944

北京大成(内蒙古)律师事务所

拖欠工程款如何要,孙璐律师,建筑工程

回复于:2022-01-10 15: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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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磊律师

李晓磊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37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8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你与对方构成劳务合同纠纷,你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合同履行地即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原告你的住所地法院起诉,如果你离开户籍地在现在地方连续居住满一年的,该地视为你的经常居住地,你可以在经常居住地起诉,一般法院需要提供暂住证证实,如果不能证实有经常居住地,你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者原告户籍地法院起诉。

回复于:2021-11-23 10: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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