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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出尔反尔押金要不回来怎么办

pt******8e| 贵州-安顺| 房产物业| 2020-04-01 14:3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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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租房期间发现房子有部分原有损坏,但是房东拒绝维修报销全额,提出和我们平摊,之后发现房子有其它问题,但拒绝了我们的维修要求,之后我们选择不再继续租,房东说要找转租人,并扣除一部分押金,我们同意了。她在3月中旬和我们说她已经找到转租人,并且和我们说可以提前搬出去,等转租人月底签合同,但当我们月底找了另一个房子并且签约了。现在前房东又和我们说转租人不租了,要我们自己找,并且承担这个月房子的租金,请问这是合法行为吗?我们能要回押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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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韩君杰律师

韩君杰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293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你好,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不及时修复,致使房屋发生破坏性事故,造成承租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修缮责任由双方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对于出租人没有在约定的期限内维修的,承租人可自行维修,但由出租人承担费用。参考法条为《合同法》第二百二十条。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 因此,房东应该承担维修义务。另外,你们双方已经协议解除租赁合同,房东应该退还你方缴纳押金。房东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回复于:2020-04-01 14: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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