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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以疫情为由不交房租还态度恶劣

pt******0d| 广东-河源| 房产物业| 2020-04-08 13:42:34

0元

答赏金

问题描述

有一套房子,去年3月份租给别人租住,今年3月16日到期,按季提前7天交,平时每次交租金都催要催交,转账交租金。今年1月10日应该交一季度房租,也是不交,结果武汉疫情问题,我们也没有催了,他说回老家了,前几天我们问租金之事,他说没有住这个房子,而且是疫情期间可以不交,还骂我们,说有本事告他们啊,我们从交电费的情况,认为他们还在住这个房子。请问我们可以起诉他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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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黄刚律师

黄刚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74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承租人没有法定事由拒不支付租金构成违约,你有权起诉。而依据《合同法》第117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本次疫情就符合上述规定,属于不可抗力。但疫情不是在所有情形下都会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建议你们本着公平、信用、诚信的基础上协商处理比较好!

回复于:2020-04-08 14: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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