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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权继承公公的遗产吗

pt******bb| 海南-儋州| 遗产继承| 2020-04-21 10: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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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结婚前我公公去世时留下了一套平房,丈夫没有母亲,但是也没有办理继承手续,现房屋依旧在丈夫去世父亲的名下,按照继承法,请问离婚时我有权分到该套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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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黄刚律师

黄刚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74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继承法》以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您丈夫的父亲如果在生前没有立有遗嘱将该房产排除您丈夫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该房产由您丈夫继承的部分只归您丈夫一人所有的,在其去世时该房屋的产权已经发生第一次继承,虽然未办理继承手续将应当由您丈夫依法定继承所取得的房产份额变更登记到您丈夫的名下,但您丈夫对该房产已经拥有一半的产权,且该部分产权系在你们婚姻关系期间所取得,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您可以要求分割该部分房屋产权。

回复于:2020-04-21 1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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