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pt******aa| 黑龙江-伊春| 房产物业| 2020-05-24 09: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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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母离异,父亲再婚,继母几年前申请了廉租房,我父亲2018年11月入狱,2020年6月28日刑满。今天继母联系我说廉租房申请下来了,让我把我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给她,她去办理(户口本上只有我和父亲,继母的户口没有迁入)。想问一下如果继母办理成功了廉租房,以后对我买房有影响吗?我还可以买房吗?如果我买了房,对她的廉租房有什么影响吗?
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你好!申请到廉租住房后,您仍可以购买商品房。但是,根据《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28条规定,已经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当按年度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等变动情况。/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张榜公布,并将申报情况及核实结果报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人口、收入、住房等变化情况,调整租赁住房补贴额度或者实物配租租金等;对不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由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退回廉租住房。由此可见,如住房改善,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收回廉租住房。第三,您继母虽和您户口不在一起,但是与您父亲属于夫妻关系。根据前述办法第22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可见,是以户为单位(不能理解为户口本),因此,您父亲申请到廉租住房后,您继母再申请廉租住房是有影响的。当然,廉租住房的政策性很强,具体建议您向当地的住房保障部门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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