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
[切换]点击:4034次
点赞:0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本罪首先直接侵犯了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输血工作是社会主义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绝不允许把血液作为商品进行倒买倒卖,从中谋利。《献血法》明确规定我国实行无偿献血制度,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即是对上述制度的直接违反和破坏。本罪还直接侵犯公共卫生。血液
(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首先,构成本罪必须有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卖血的行为。暴力、威胁是本罪的手段行为或方法行为,如果不是用暴力、威胁而是教唆、帮助他人卖血,则不构成犯罪。用暴力威胁方法以外的其他强制方法,如麻醉方法,也不构成本罪。构成其他犯罪的,应按相应的犯罪处罚。其次,构成本罪必须是行为人强迫他人卖血,如果不是以卖血为强迫内容,则不构成本罪。如果是强迫他人献血,一般不构成犯罪,构成其他犯罪时
[刑法条文]第三百三十三条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概念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面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二)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
刑事辩护相关案例
更多>>被告人涉嫌强奸罪经郜云律师努力“为人辩冤白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最终重获自由法院:某某人民法院案号:(2015)某刑初字第某某号公诉机关:云南省某某人民检察院。被告人杨某某,男,汉族,某某年某月某日生···
基本案情:2012年起,被告人陈XX1通过朋友介绍认识陈XY(在逃),并开始吸纳社会资金投入陈XY以北京JYH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名义推出的“JYH”项目,陈XX1从中获取提成。该项目以投资旅游度假为名,···
案件简介:2017年7月中旬,被告人王某邀约被告人钟某、涂某共同至成都为一销售假烟的张姓男子运输伪劣卷烟,将伪劣卷烟存放于成都市驷马桥一地下仓库内并进行配送,后由被告人王某主要出资,购买面包车并承租位···
热门罪名排行
律师回复动态
2023-01-16 已帮助181人
分析:首先需要准备亲属关系证明,其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你进行抚养期间的费用要求男方进行承担。对于之后的抚养费,如果男方不同意抚养,可以申请变更监护人,并让其支付抚养费。
女方去世男方不管孩子怎么办?
2023-01-16 已帮助181人
分析: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
新房漏水该找谁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