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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清偿该如何处理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1-01-26 | 803人看过

被继承人死亡后,一般都会留下一定的遗产给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但也难免会遗留生前未能偿还的债务。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以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等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承人接受继承,应当承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也就是说,如果被继承人死亡时有尚未清偿的债务,继承人表示接受继承其遗产,就应当清偿其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对其债务没有清偿责任。若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未清偿该如何处理呢?下面跟平夳好律师网小编一起学习下相关内容。

  一、关于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处理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二、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应注意的问题

  基于前述法律规定,处理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的清偿事务时,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确定遗产份额及范围

  被继承人死亡时,属于被继承人的那部分财产,往往还处在家庭共有财产状态中。因此,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先要从共有财产中分割出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作为其个人财产,以此作为清偿的依据。切忌不分青红皂白把被继承人家庭的财产都作为遗产并以这个“遗产”负责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

  (二)区分继承人所负下债务的性质

  只有确认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才必须依限定继承的原则进行清偿,即清偿以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为基础,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清偿限额。反之,虽是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债务,但是实际上是用于家庭共同生产生活的,就不能认定为是被继承人的个人债务,而应作为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负担。

  (三)清偿债务与继承遗产的顺序

  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应首先用于清偿其生前所负债务,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才作为实际存在的可有效继承的遗产,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来进行分割。当被继承人的遗产主要是实物或不动产,不便清偿债务时,应按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需要的原则,可以协商折价或变现,然后再清偿债务,也可以采取共有等方式偿还债务。

  三、遗产分割后的清偿责任分担问题

  如未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已经分割遗产的,由遗产接受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被继承人所负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债权人不得要求继承人清偿全部债务;但是,继承人对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债务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应当以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价值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大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遗产的价值。

  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

  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这里所说的按比例偿还,是两个及以上的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其所得遗产实际价值的比例,并以所得遗产价值为限清偿债务。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网小编带来的关于被继承人生前有债务为清偿该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想要对这方面的问题了解更多内容,可以来电或在线咨询平夳好律师网的注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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