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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是什么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8-31 | 522人看过

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主要有: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无权代理就是指当事人在没有相关代理权的情况下,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的现象。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是什么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列内容,请您阅读!

  一、无权代理的表现形式

  1、未经被代理人授权的代理

  民事主体未经他人授权,也没有法律的规定或国家主管机关的指定而擅自以他人名义所为的行为。

  2、超越被代理人授权范围的代理

  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属于无权代理。

  3、代理权过期后的代理

  代理权基于被代理人的撤销、有效期限届满、代理事务已完成或附解除条件之代理中在因条件成就而消灭后,原代理人仍以原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行为。

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是什么

  二、无权代理的责任承担

  1、无权代理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2、被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人无权代理而不作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第三方明知代理人无权代理,第三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大家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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