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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复核意见有无法律效力

pt******ef| 江苏-镇江| 行政复议| 2020-03-20 17: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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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省级复核意见改变了复查意见,但复查及原处理机关不予落实,同时以已有复核意见为由不再受理信访事项,怎么办?谢谢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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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程国胜律师

程国胜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81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您好,首先,有复核或者复议意见的,信访部门可以不再受理,只能与有权处理机关沟通或者通过诉讼解决。其次,省级机关作出了复查/复核意见,如果进行了变更,那么原有权处理机关应当按照复查/复核意见进行处理。最后,如果有权处理机关不作为建议先向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如果仍没有结果,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于:2020-03-20 17: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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