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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能否作为股东的诉讼代理人

pt******c5| 四川-成都| 民事诉讼| 2021-11-18 10: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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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在民事诉讼案中,甲既是A公司的股东,也是B公司的股东兼法人,该股东在A公司与公司外人员存在民间借贷纠纷,B公司的职员可以作为该股东的诉讼代理人,参与该股东的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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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杨延华律师

杨延华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78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包括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因此,B公司的员工并非该股东甲的工作人员,该职工可以作为B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可以作为甲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否则违反法律规定。

回复于:2021-11-22 14: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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