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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有哪些

来源:平夳好律师 | 2022-06-27 | 1498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一)汇票、本票、支票;(二)债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七)其他财产权利。

  我们都知道不仅动产可以设立质权担保债务的实现,债务人也可以在权利上设立质权。那么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有哪些呢?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请您阅读!

  一、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有哪些

  二、权利质权的设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担保物权编规定:

  (一)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四)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因此权利质权设立有两种方式:

  1、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2、无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三、权利禁止转让

  1、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2、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3、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以上就是平夳好律师小编整理的关于“可以出质的权利范围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相关问题,请联系平夳好律师网的专业律师,我们将会为您提供专业且全面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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