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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pt******c5| 浙江-嘉兴| 劳动人事| 2020-09-10 16: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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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工作三个月,未签劳动合同, 公司突然通知解散 ,工资不发需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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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共1条回复)
黄刚律师

黄刚 律师 已回复1 帮助174

河北平太律师事务所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至于公司突然解除合同,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和八十七条规定,主张对方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7条规定,可以申请仲裁要求单位及时给付工资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和双倍工资差额的赔偿。

回复于:2020-09-10 17: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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